2021-05-12 14:52:30 浏览数: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青农大党字〔2018〕35号),开展2021年上半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1、对照学校《青岛农业大学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青农大校字[2019]94号),对学校产权及非学校产权所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自查表(见附件),本单位无有偿使用情况的“零上报”。
2、对照学校《青岛农业大学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8]69号),对本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自查,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在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变更,存在用房超标等问题的单位需做出情况说明并提交整改方案。
三、有关要求
表格及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于5月18日前交行政办公楼13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cqk@qa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想58957970 18766243885
附件: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自查表
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