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4 16:50:14 浏览次数:
1.贯彻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资产构建规划、配置标准制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
4.负责学校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屋的统筹配置、用途调整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招标采购组织、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监督工作。
7.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校外资产准入使用论证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