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2013-2014年山东省高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考评的通知

    2014-08-25 15:27:30           浏览数:0

为了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考评工作,现组织对我校2013-2014年实施建设的山东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进行考评,考评工作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省级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考评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具体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对2013年实施建设的三个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组织考评验收
   (1)信息技术综合教学实验中心
   (2)生物学教学实验中心
   (3)海洋生物科学教学实验中心
  2、对2014年实施建设的四个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组织中期考评
   (1)建筑工程教学实验中心
   (2)食品营养与安全教学实验中心
   (3)环境生态工程教学实验中心
   (4)传媒类教学实验中心
二、时间安排
   1、中心自评:各中心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省级高等学校骨干学科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考评实施方案》,对照《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计划书》、《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期考评或验收考评)》、《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组织实施教学实验中心验收自评,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形成自评打分。
   2、自评材料上报:9月5日前,各中心报《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期考评或验收考评)》、《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项目建设实施情况PPT汇报稿到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1301),并发送电子稿至sysglk@qau.edu.cn。
   3、校内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统一验收评议。内容包括:听取项目实施情况PPT汇报,考察中心建设成果,提出整改意见等。
   4、材料整改:根据校内专家意见,中心对验收材料进行整改,并完成相关支撑材料整理。
   5、上报教育厅:9月30日前,学校完成自评材料,上报省教育厅,根据教育厅安排,迎接专家组考评。

附件:1、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绩效考评办法
   2、青岛农业大学省级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考评实施方案
   3、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
   5、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

© 2006 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邮编:266109 电话:0532-86080414 传真: 0532-8608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