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2024-05-24 10:11:43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青农大党字〔2018〕35号)及学校党委会要求,开展2024年上半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号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中相关规定(附件1),规范日常管理,有效防控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二、各单位对照《青岛农业大学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青农大校字[2019]94号),对学校产权及非学校产权所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2),本单位无有偿使用情况的“零上报”,存在问题的单位需做出情况说明并提交整改方案。

  表格及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于6月6日11:00前交至行政楼1305房间。

  联系人:赵显波,联系电话:58957414

  附件1:《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节选

  附件2:【单位】2024年上半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自查表


附件2:【单位】2024年上半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自查表.xlsx


附件1:《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节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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