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9 09:40:17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严格控制新增资产,统筹存量资产增量,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资产配置和管理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办公设备和家具类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为办公设备和家具类通用资产和专用资产。其中通用资产为符合《青岛农业大学部分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修订)》(附件1)规定的满足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类资产,专用资产为用于专业性、涉密性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类资产。
二、清查程序
1、根据《青岛农业大学部分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修订)》规定进行自查。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完成《单位基础信息表》(附件2)“人员信息、办公室及会议室房间信息”填列工作。
3、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将存量的办公设备、家具细化为通用资产和专用资产,逐一进行实物核对和条码核查,完成《办公设备、家具类资产存量信息表》(附件3)和《办公设备、家具类资产配置情况明细汇总表》(附件4)。
三、清查时间
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本次清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130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qk@qau.edu.cn。
四、工作要求
开展办公设备和家具类资产清查工作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合理配置通用资产,申请配置资产需严格按照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超限额,防止铺张浪费,加强对国有资产配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资产配置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58957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