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危旧房屋进行专项排查的通知

    2016-08-15 16:50:07           浏览数:0

各单位:
  根据山东高校工委《关于集中开展危旧房屋专项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危旧房屋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排查危旧房屋,为修缮整治做好基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8月15-25日
二、排查范围
  学校所有房屋
三、排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行动迅速。由于排查工作时间紧,学校房屋主管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使用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快速行动,明确责任,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当作重中之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部署好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建档立制,明确职责。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告,由学校统一安排修缮整治,减少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同时要建立监护制度,定期巡查,对大风大雨天气时要设专人监护。对安全隐患严重的房屋加大修缮力度,及时进行防护,无法整治的应进行报废拆除。 
  (三)分门别类,建立台帐。房屋使用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填写《危旧房屋排查信息表》,以备分类建立台帐。
四、任务分解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部署、汇总以及隐患治理方案制定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成教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农业示范园管理处、体育教学部及莱阳校区管委会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汇总工作,具体分工为: 
  1、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青岛校区办公用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和核实。
  2、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做好青岛校区相关实验室楼和独立实验用房安全的排查、汇总和核实。
  3、教务处负责做好青岛校区教学楼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和核实。
  4、后勤处负责做好青岛校区后勤辅助用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和核实。
  5、农业示范园管理处负责做好胶州示范园房屋的排查、汇总和核实。
  6、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相关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及核实。 
  7、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培训楼及其相关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及核实。
  8、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专家公寓及其相关用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及核实。
  9、体育教学部负责体育场馆及其相关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及核实。
  10、莱阳校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莱阳校区所有房屋的汇总和核实。
  1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报各归口管理部门;在莱阳校区有试验站和房屋的单位,要认真排查隐患,并报送莱阳校区管委会或国资处。
五、排查工作程序安排
  1、8月15日之前,国资处负责将危旧房屋进行专项排查的通知及方案上网公告,并将书面通知送达各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部署管理范围内的危房排查组织工作。
  3、各单位负责组织力量排查本单位使用房屋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六、责任要求
  1、国资处为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单位,各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管理或使用范围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上报的《危旧房屋排查信息表》,须由第一责任人签署意见。
  2、无危旧房屋排查信息的单位应零上报。
七、具体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查时间:8月15-8月18日;
  2、归口部门汇总时间:8月19-8月22日;
  3、国资处汇总时间8月23日-8月24日;
  4、学校上报时间8月25日。

 

附件:危旧房屋排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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