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5 15:54:51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进行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各类隐患,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冻,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
三、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加强管理,有教师值班或指导,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做饭,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尤其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的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放进毒品柜和保险柜。放假前,各学院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交国有资产管理处集中处置。
五、各学院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学院、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对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放假前,各学院将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和寒假继续使用的实验室的名称、房间号、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1301房间。同时,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