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7:44:36 浏览数: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青农大党字〔2018〕35号)和《青岛农业大学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8]69号),开展2020年下半年办公用房配置使用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对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在房产信息管理系统中,根据房屋使用情况,在“公房-房屋档案-公共房间信息”中核对房屋类型及房屋类型明细、使用人信息是否准确;
2、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在系统中进行变更,查看是否存在一人多房等情况,并从系统“公房-定额核算-超额房间查询”中查看是否存在超标用房情况。
3、各单位自查后填写《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存在超标用房的单位需做出情况说明并提交整改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于12月25日前交行政楼1307房间,电子版发送邮件至cqk@qau.edu.cn。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58957970 18766243885
附件:《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21日